張總,35歲,申請公司是張總岳父創立的公司,張總占股5%,是小股東。太太陳小姐占股60%,因為早年申請過旅游簽證,用的另外一家公司,且張總入股公司更早。所以總體評估下來還是用張總做主申請人更為合適。